車用天然氣用氣量測算公式(屬經驗值):
(一)已知市場用量測算(已有市場深度開發)
1、汽車增長量預測
天然氣消耗量計算方法
(1)汽車年增長率預測:用歷史三-五年環比平均增長率(原始數據來源由車管所提供),作為測算后五年汽車發展增長率
(2)汽車增長量預測:用歷史三-五年環比平均增長率×上一年度汽車數量+上一年度汽車數量=當年汽車數量(以此類推)
2、燃氣車增長率及數量測算:
(1)在已知歷史三-五年汽車數據和燃氣車數據的情況下,用歷史三年平均環比增長率(原始數據來源由燃氣辦提供),作為測算后五年汽車發展增長率(較為精確預測)
(2)在只知上一年汽車數據和燃氣車數據,但不知歷史三-五年汽車數據和燃氣車數據的情況下,用上一年汽車數量÷上一年燃氣車數量=燃氣車增長率(粗略預測)
(3)燃氣車輛增長預測:用燃氣車增長率×上一年汽車數量+上一年燃氣車數量=燃氣車輛增長量
(4)車用氣量測算
A、單車百公里耗氣量測算:單車百公里耗油量÷1.1方/升(90號汽油) B、單車日耗氣量測算:單車百公里耗氣量×日形式公里數÷100 C、車用氣日用氣量:燃氣車數量×單車日耗氣量×出車率=車用氣日用氣量
D、車用氣年用氣量:車用氣日用氣量×年運行天數
(二)未知市場用量測算(新市場開發)
1、數據來源:車管所
2、汽車增長量預測
(1)汽車年增長率預測:用歷史三-五年環比平均增長率(原始數據來源由車管所提供),作為測算后五年汽車發展增長率
(2)汽車增長量預測:用歷史三-五年環比平均增長率×上一年度汽車數量+上一年度汽車數量=當年汽車數量(以此類推)
3、燃氣車增長率測算: 條件:加氣站普及,加氣方便。
(1)營運車燃氣車增長率的決定因素:
只要油氣差價比率在25%以上時,加氣方便,營運車燃氣車增長率可達80%以上。
(1)非營運車及貨車燃氣車增長率的決定因素:
A、當油氣差價比率在15%時,貨車燃氣車占汽車總量的比率應為1%以內,客車燃氣車占汽車總量的比率應為5%以內。
B、當油氣差價比率在25%時,貨車燃氣車占汽車總量的比率應為5%以內,客車燃氣車占汽車總量的比率應為10%以內。
C、當油氣差價比率在35%以上時,貨車燃氣車占汽車總量的比率應為8%以上,客車燃氣車占汽車總量的比率應為15%以上。
4、燃氣車輛增長預測
(1)開發初期(第一年):燃氣車輛增長預測:用燃氣車增長率×上一年汽車數量
(2)燃氣車輛增長預測:用燃氣車增長率×上一年汽車數量+上一年燃氣車數量=燃氣車輛增長量
5、車用氣量測算
(1)單車百公里耗氣量測算:單車百公里耗油量÷1.1方/升(90號汽油) (2)單車日耗氣量測算:單車百公里耗氣量×日形式公里數÷100 (3)車用氣日用氣量:燃氣車數量×單車日耗氣量×出車率=車用氣日用氣量
